赖瑞-佛林特曾经是脱衣舞俱乐部的老板,后来成了色情杂志“好色客”的发行人。因为“好色客”走低级、煽情路线,比起“花花公子”杂志有过之而无不及,所以引来卫道人士的抨击,也使得有关当局找上门来,而其中的某次冲突,使得他的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,变成一宗历史性的知名案件。而原本声名狼藉的赖瑞-佛林特,在长期与法律制度抗争的过程中,无形中却使得这场事关情色的言论风暴,演变成有关美国宪法保障言论自由、公民自由的象徵……